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排列提交):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张贴个人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并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WORD和PDF格式各一份,未签名的不予受理);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③岗位要求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④考古发掘领队证书或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⑤以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后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招聘单位通知。招聘单位将在公布笔试名单前按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告知初审结果。
1.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服务期满后时间按证书落款日期至报名首日计算)报名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向招聘单位如实申报加分政策项目,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3.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笔试相关事项,将于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