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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比例是3:1。国家公务员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具体各职位所占分值比重见《招考简章》。
1、一般职位
面试人选名单确定方法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名单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行测+申论)/2*50%+面试*50%
因为行测和申论的总分是200分而成绩计算是百分制,所以要除以2。
2、特殊职位
面试人选名单确定方法8个非通用语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外语水平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
银监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面试成绩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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