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乐陵市招聘主管部门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向乐陵市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4日以后出生),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4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5、乐陵市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和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其他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含备案制管理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以上就是“山东乐陵市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流程”的全部内容,更多与事业单位、公务员考试内容有关的资讯可以前往公务员考试网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