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8月11日9时—8月14日24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资格复审
面试前,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提交所报岗位需要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根据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证件。
部分招聘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部分招聘职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除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外,若合同中不能体现所从事工作,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的年限证明;部分岗位有职称(资格、荣誉)要求的,须提供职称(资格、荣誉)证书;招聘职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须提供所属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岗位的还须提供经组织部门确认的证明;报考面向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的还应提供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满5年、考核合格和在服务岗位工作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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