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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三项工程”培训示范基地(即原平远县综合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平远县进城大道198号)。
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考试。
(二)考生参加面试报到后,工作人员按预分组顺序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试室和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三)考生面试时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评委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评委的提问回答,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生的面试资格。考生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考生对评委的提问听不清楚的,可要求评委重新念题。
(四)遵守面试纪律,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保持考场安静,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不得出现任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五)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试成绩回执。考生须服从评委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加分、查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六)考生在面试完毕取得成绩回执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七)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