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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苍南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相应岗位不再另行递补。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其他告知事项
1.后续有关此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苍南人才网发布,请密切关注。
2.本公告公示期自2023年7月27日起至8月4日止共7个工作日。考生对用人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7月31日前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用人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8月2日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增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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