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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形式为面谈与考核,主要从业绩评估、综合素质测评、教育背景、专业方向、科研和工作经历等方面的匹配度进行分析评议。
根据综合分析评议结果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考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参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岱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8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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