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2.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3.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4.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5.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6.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7.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8.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9.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0.因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正在接受审查且尚未有结论的;
1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
1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6.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处分的;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校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17.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18.上一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上两年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19.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0.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报考政法机关的;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
关于对亲属的政审,只要报考的不是特殊部门,比如公检法这类的,对父母及旁系亲属的政审还是比较宽松的,大家不用过于担心。
以上就是“山东省考不通过政审环节的情况”的全部内容,更多信息可以前往公务员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