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折算百分制后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荣立二等功的加9分,荣立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
符合优惠政策的考生,请于8月2日8:30—11:30、13:00—16:00,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入伍登记表、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毕业证、学位证)送至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一楼办事窗口(咨询电话:0431—88690530),规定时间内未送达材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优惠政策。
省人社厅会同省政府征兵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对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8月9日后,通过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对拟加分人员情况进行公示,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2)为准。笔试成绩于2023年9月30日后统一公布,考生可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GdA)进行查询。
以上就是【】的解答,欢迎访问公务员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