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2023年8月1日至8月3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登录兴安县人民法院官网(https://glxafy.gxcourt.gov.cn/index.shtml)下载《兴安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及个人优秀作品发送至xaxfyzgk2010 163.com。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的方式报名。
3.报名地点:兴安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电话:0773-6217270)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3)曾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受过行政、党纪处分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失信人员;
(6)在读学生。
(二)资格审查、测试及面试
由兴安县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择优通知参加测试、面试。参加测试和面试者请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法律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技能证书等;
4.近期一寸免冠蓝底正面标准彩色照片4张。
报名者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符合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