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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考察
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如无合适人员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自公示结束之日起一周年内,本单位如需继续招聘执法辅助工作人员和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职战斗员的,可以在面试合格未被录用的同类型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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