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报名条件
(一)应聘辅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27日-2005年7月27日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文职辅警和除派出所、监管场所、应急处突专业队伍、在乡镇办公的交警中队等基层一线单位以外的勤务辅警学历不得低于大专;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酒驾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