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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试考试
1.笔试时间:
8月13日上午9:30-11:3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主要考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备的基本知识和综合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且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百分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
岗位表中序号3、4、5、8、9不需要参加笔试,由用人单位面试时进行专业测试。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二、面试考试
1.面试时间:预计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入围及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未达到入围比例,则全部入围。请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