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除前述已经明确的外,招聘单位将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按照本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地质院网站(http://www.zjdzy.org.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在省地质院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
0571-87057862(省地质院监察审计处)
0571-87059249(省地质院人事处)
以上就是公务员考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2023浙江省地质院事业单位公示内容"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关注公务员考试网官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