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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国考招考指南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所以招录机关对于第二学位的审核是不一样的,有的单位允许报考,有的单位不允许报考,请务必咨询招录机关。
第二学士学位是经批准设立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校,按照招生计划,经统一考试后录取进校学习的一种培养方式,学制两年,学习合格可获得第二个学士学位。
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及学位证是教育部授权颁发,与普通本科生毕业证学位证相同,学历和学位分别可以在教育部学信网及教育部学位网上备案查询,受国家公务员考试等承认。
双学位一般指辅修专业学位,是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学习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全部要求后获得高等院校颁发的另一学科的辅修专业证书(辅修学历证书)和高等院校颁发的双学士学位证书(辅修学位证书),双学位(辅修专业学位)一般由学校自行制定批准。
职位表中,有部分职位也对双学位报考进行了说明。例如“双学位者须以第一专业报考”,如果考生在备注中看到这样的说明,必须遵从其规定。
但双学位一般是由学校自行制定批准的,且各省的规定有所差别,有的省市认可双学位,但有的省市不认可,因此是否能以第二学士学位或双学位专业报考,在报考前还是先咨询报考单位,以其回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