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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有笔试和面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全部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单项选择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五个部分。A类、B类、C类试题均包括五个部分内容。
(二)申论
申论主要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
1.A类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
2.B类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依法办事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
3.C类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应用写作能力等。
(三)专业科目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主要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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