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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统一组织,笔试时间是2023年8月12日上午9:30—11:00。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总分100分。
(二)笔试时间
2023年8月12日上午9:30—11:00。
(三)笔试地点
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完成阅卷后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从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产生。资格复审由招考单位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而产生面试名额空缺的,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同一职位笔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对应空缺数量依次递补。
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根据资格复审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报考者不足进入面试比例的,可由招考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减少招聘名额。
2.面试安排。面试由招考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可以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业务考核和技能测试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具体安排及有关要求由招考单位另行通知。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确定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