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分为综合管理岗和教育教师岗笔试。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客观性试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性试题)两科,分2套试卷,均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其中,教育教师岗位《职业能力测试》内容包含教育学、心理学等教师职业基础知识,占比40%。笔试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共计200分。
2.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12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或报考人员有一科无成绩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在兵团教育服务网、兵团教育局政务网及三才智能招考平台公布。
注: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报考岗位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需参加笔试。
二、面试
1.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因弃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综合管理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教育教师岗位面试设置说课、答辩两个环节,说课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教学设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职业态度等,答辩重点考察专业知识总体掌握的程度、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