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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应根据提示认真填写《上海市XXXX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填报个人有关信息并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选择专业类别和专业科目时,请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慎重选择。填写报名信息表时,如提交报名表提示有信息未填写,请按提示进行补填。如提示不符合报名条件,请查看政策问答等相关文件内容,进行修改。
考生在选择“考试类别”时,报考招考对象为“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职位的,选择“A类”;报考招考对象为“不限”职位的,选择“B类”。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试类别。
专业类别选择“政法”的考生还须选择专业科目,分别为:“政法”、“政法(基层人民警察)”,考生须根据报考意愿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
要报考B类职位中市公安局、市监狱管理局、市戒毒管理局备注有“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的,请选择“政法(基层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请注意,一旦选择该科目,即只能报考上述职位,不可报考其他B类政法职位。
缴费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表中所有信息,请慎重选择考试类别、专业类别和专业科目。职位报名时不允许跨类别、科目、政法职位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