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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至2023年7月26日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宜州区庆远镇龙隐路2号308办公室。
4.报名须提交的相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详见附件);个人简历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荣誉证、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报名者。
报名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区住建局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通知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告知审查不通过原因。
(三)面试
1.由区住建局组织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者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综合考虑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情况、学历、工作简历、特长等方面因素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考察
由区住建局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面谈等方式进行,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经局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后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人员由区住建局直接通知。
(五)体检
入围人选由区住建局通知到指定的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
按1:1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0日前。
(七)试用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即可上岗进入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住建局班子研究决定,同意正式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