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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3.热爱城市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及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城市管理协管人员情形的。
(二)职位条件(符合以下2个条件之一均可)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6日至2005年7月26日期间出生);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2.退伍军人: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6日至2005年7月26日期间出生)。
(三)工作职责
1.协助开展城市管理业务和其他与城市管理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
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3日。
2.现场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来宾市兴宾区城市管理规划建设执法监察大队办公室(来宾市兴宾区中南路329号1号楼407室)。
(2)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填报《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份,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1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退伍证及其他有关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式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