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实施方案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8月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10号主楼四楼人事科403)。
3.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免冠正面同底照片1张。
4.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需提供委托书,并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所提供证件与在面试等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提供材料与报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现场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截止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低于3:1的,招聘单位视情况有权相应调整招聘计划。
(三)比选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10:1的岗位,招聘单位视情况开展比选,确定面试人选。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少于或等于10:1的岗位,则取消比选,所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分值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按照面试成绩,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主要是综合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岗位能力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六)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以劳务派遣方式管理,由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正式聘任后最低服务年限三年。其待遇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同岗位人员标准,年综合收入约5万,缴纳五险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