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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均需获得相应学位);
(四)该岗位需经常出差到一线督查,具有丰富驾驶经验的人员优先;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8月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10号主楼四楼人事科403)。
3.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免冠正面同底照片1张。
4.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需提供委托书,并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所提供证件与在面试等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提供材料与报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