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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各岗位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
聘用后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须服从单位岗位调配安排。
其他相关规定
1、报名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逾期一概不予受理。报名时,请按要求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一次性提供所需证件资料,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的,不予受理报名。所填信息以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
3、聘用人员的性质为余姚市交通运输局编外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余姚市东方阳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余姚市交通运输局,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薪酬待遇参照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收入标准规定执行。
4、本次考试,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且考试成绩排名在招聘指标3倍以内的人员,作为本单位相近岗位储备人选,如一年内有相近岗位空缺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按本次考试成绩递补录用。
5、学历、户籍取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3年7月13日。
6、本公告由余姚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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