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广东省财政厅另行组织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初定于2023年8月10日进行,具体安排将在广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二)笔试成绩公布及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广东省财政厅统筹考虑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划定。
(三)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合格分数线在广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广东省财政厅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广东省财政厅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资格审核结果、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留意广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及查收短信通知。
3.面试组织。面试由广东省财政厅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组织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