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高新区网站)。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不参加统一笔试类H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高新区网站公布。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82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并认定公布相近专业。除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于2023年8月31日(含)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规培合格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23年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2022年及2022年以前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3年7月30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须经所在院校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须具有用人单位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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