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及形式由用人单位通知。
体检
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政审
学校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心理健康等情况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审批
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学校官网“人才引进”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流程办理入职手续。应届毕业生应在获得毕业证、学位证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公示期3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未按期办理入职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有关说明
(一)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学校正式聘用;试用期间经考察不能胜任聘用岗位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负责。拟聘用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现场确认及其他到校环节需严格遵守我校相关要求,如有时间、地点等变化学校会及时发布通知,请应聘者留意报名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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