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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试讲、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凡在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开放大学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