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程序
(一)聘用制书记员岗位
1.报名。本次聘用制书记员岗位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广西法院网,网址为:http://171.106.48.55:36993/。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28日18:00止。
请报名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有关说明,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柳州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信息表》一旦提交,所填信息将无法更改,请报考者认真仔细核对。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50—20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对报考者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审查,原则上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1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查意见。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及时重新填报相关信息。报名截止后,填报系统同步关闭,请报考者注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
本次聘用制书记员岗位招聘在网上进行形式上资格审查,在面试前开展现场实质性资格审查。考生对本公告内容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所列相应咨询电话咨询。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考试。
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分为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生总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100分。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网站关注相关通知。
(1)速录技能测试。测试的形式为听打,即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10分钟。速录技能测试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满分为100分。
(2)面试。面试工作由各招聘法院具体组织实施,各招聘法院根据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计划人数比例控制在3:1之内。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考生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面试。
3.体检。各招聘法院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4.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法院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才表现,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5.公示。各招聘法院根据速录技能测试、面试、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由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由各招聘法院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及名次按程序依次递补。
6.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司法行政人员岗位
1.报名。本次聘用司法行政人员岗位采用直接送达或邮寄材料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28日18:00止。
送达地址:广西柳州市海关路8号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卫室。
邮寄地址:广西柳州市海关路8号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科。
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司法行政人员报名表》(附件3),打印并手写签名后,将报名表、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证件照和6寸全身照各1张直接送达或邮寄至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
2.面试。由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择优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3.体检。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4.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才表现,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及名次按程序依次递补。
5.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合格者,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