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条件
(一)资格条件
符合我区2023年芜湖市繁昌区引进“人才蓄水池”第一批次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的人员,且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专业素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双一流”大学本科生(学士学位);
2.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或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引进: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繁昌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