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面试时间: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下午14:30-17:30
二、考试地点
笔试、面试地点:市生态环境局斗门分局会议室(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98号F座3楼)
三、有关要求
请参加笔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8:30前到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98号F座3楼领取准考证。
(一)笔试有关要求
1、考生在考试前(3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凭有效身份证,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查对。缺少其中任何一样,拒绝进入考场。考试全程需佩戴口罩。
2、不准携带手机、电子记事本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须关闭后与其他物品一同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3、开始考试30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
4、考生应在试卷、答卷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不得做任何标记。考试开始后才能答题。
5、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和答题纸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6、考试结束后,待监考人员查验清点试卷、答卷后方可离开试室,离开后不得再进入考室。
7、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逗留。
8、自备考试用笔(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9、准考证面试继续使用,请注意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