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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2)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档案所在机构)出具同意报考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可入围面试时提供)。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必须上传由所在党组织开具、有经办人签字(手写或签章,打印无效)并加盖公章的党员身份证明,证明开具之日为2023年5月1日及以后视为有效。
(4)工作经历证明须加盖工作单位公章,附对应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和社保证明。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5)应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如毕业生登记表、录取登记表、成绩单或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的专业方向证明等。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