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自行下载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
(三)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四)学历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
1、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3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根据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书面承诺等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3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根据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定向招聘优秀社区干部岗位的,须提供中共青阳县委组织部确认的《2023年从优秀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4、报考定向招聘优秀村干部岗位的,须提供中共青阳县委组织部确认的《2023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五)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