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如下:
(一)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65分;
(二)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62分;
(三)其他基层法院60分。
三、体检安排
(一)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根据招聘名额和笔试成绩职位排名,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情况详见附件1。
体检不合格、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职位排名依次递补。
(二)体检的组织及时间、地点
体检由各招聘法院在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以各招聘法院通知为准。未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前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需携带的物品
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黑色中性签字笔1支、标注本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的信封1个(用于装袋密封手机等)。未携带身份证原件的,不予参加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