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者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体以招录公告为准);具有相应的学历和专业背景;无违法犯罪记录。同时,考生还需要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身体条件,符合招聘职位的相关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9日至2005年1月8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9日至2005年1月8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