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一、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测标准
1、10米×4往返跑。
男子:小于等于10秒6。
女子:小于等于11秒8。
2、1000米/800米。
男子:小于等于3分53秒。
女子:小于等于3分56秒。
3、立定跳远。
男子:大于等于2.36米。
女子:大于等于1.76米。
4、男生引体向上:大于等于10个。
女子仰卧起坐:大于等于26个(限时一分钟)。
二、公务员人民警察岗体检
(一)可录用情况
下列情况可以录用:
1、食物或药物中毒所引起的短时精神障碍,治愈后无后遗症。
2、十三周岁后未发生过遗尿。
(二)不可录用情况
1、中枢神经系统及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能录用。
2、口吃,嗓音明显嘶哑者,不能录用。
3、嗅觉丧失者,不能录用。
4、双耳失聪者;双侧听力耳语低于4米者,一侧听力正常,另一侧听力耳语低于3米者,不能录用。
5、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者,不能录用。
6、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廊、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能录用。
7、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难以治愈的耳病,不能录用。
8、鼻畸形,严重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及其它影响鼻功能的鼻息肉及慢性鼻病,不能录用。
9、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不能录用。
以上就是关于“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测标准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更多详情内容咨询可关注公务员考试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