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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四舍五入)。
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3年10月下旬。考生可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自行查询本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根据报考单位隶属关系到省人事考试管理机构或省直主管部门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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