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市交通运输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应聘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19日至2005年7月18日期间出生);
7.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后无证(高校证明)报名,在资格复审时,必须向招聘单位提交由学校出具准予毕业的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并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无法提供者将不予聘用。
8.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审计、文秘、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