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曾受过行政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4.参与非法组织或非正常上访的;
5.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素质;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医药类、有医保、医疗等相关行业工作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优先聘用;
(五)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四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六)需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计算机、Office办公系统等常用办公软件、办公设备,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七)能吃苦耐劳,具有很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以上就是公务员考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2023黑龙江鸡西市梨树区事业单位不得报考的人员"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关注公务员考试网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