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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本县域内事业编制在编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其他条件,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学历为统招本科第二批次A段及以上;专业类别为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引进岗位已参照《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2021版)》(附件3)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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