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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及管理
(一)引进人才纳入肇源县事业编制管理。
(二)引进人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家费,并给予婚前食宿补助每月400元;引进的“双一流”院校毕业的本科生人才给予婚前食宿补助每月400元。
(四)引进人才在肇源县服务期限不得低于五年。如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肇源县编制内岗位工作的,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体检和考核。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人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人数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人员(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能力测评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引进。拟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人员名单将在肇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由组织部人才办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人员自理。
考核: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是否有违纪违法等情况,并由人社部门对其档案进行审查。
公示和引进。体检和考核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等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肇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引进手续。
其他事宜。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出现影响人才引进录用问题,岗位拟引进人选减少时,均不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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