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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对报名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名单。
2.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得低于3:1。未达到比例,缩减或取消相应招聘岗位。
3.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省地质矿产局网站和调查院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
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省地质矿产局网站和调查院网站、微信公众号。
2.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黑龙江省自然资源调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2)、《黑龙江省自然资源调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3)应聘岗位业绩佐证,需加盖学校(学院)公章并有项目负责人签字和联系电话。
(4)2023年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和学生证。
3.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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