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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通过面试的考生需自行前往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费用自理。纪检监察部门以及考生本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体检合格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及无犯罪记录证明。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
公示及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工招找网站(www.gongzhaozhao.com)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由本公司通知考生办理入职手续。
其他事项
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涉及劳动合同的,应按时与原单位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入职手续。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拟聘用人员未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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