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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各招聘岗位具体面试方式详见(附件1),面试分值为100分。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3∶1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经核减招聘计划后,仍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管理岗位设置18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专业技术岗位设置6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方式与分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各招聘岗位具体面试方式详见(附件1),面试分值为100分。
3.面试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岗位,由县人社局联合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面试前,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报考资格复审。组织面试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当场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有户籍限制的)及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等原件。凡有关报考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的,经报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以考生签字的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