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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和体检
考核由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组织实施,纪检部门监督。考核时主要复审考生的报考条件,同时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由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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