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10倍及以上,则增加面谈环节,经面谈后按1:5进入面试环节(面谈成绩不带入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体检和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按要求进行入职职工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合格人员,由定海区商务局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公示不合格人员,由定海区商务局告知本人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以上就是公务员考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2023浙江舟山市定海区商务局事业单位考试方式"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关注公务员考试网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