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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2023山东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人才的有关事项:
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5年7月4日至1987年7月4日期间出生),获得过国家、省、市级奖励及有文化部、省政府组织的重大演出工作经验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1977年7月4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在职人员应聘还须经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3年7月4日为截止日期。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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