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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岗位资格复审
综合岗位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岗位面试对象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2023年宁波市镇海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需附2寸免冠照)、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需提供所学主干课程相关证明、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入围面试人员的名单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当日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综合岗位面试对象在实施资格复审24小时前,书面提出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满分为100分,综合岗位面试合格分为60分,紧缺人才岗位面试合格分为75分,成绩不合格者淘汰。
入围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综合岗位面试对象还须携带《面试通知》),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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