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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2022年12月30日上午8:30,在各省级选调单位、设区市的市政府所在地同步开展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面试未达到合格分的考生,不进入选调后续环节。面试前,选调单位对入围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人民警察选调职位的,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试。选调计划中已明确要求专业测试的,在面试阶段由选调单位组织进行专业测试。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试、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需提交资料及有关注意事项,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入围面试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由考生本人在面试开始48小时前书面提出,由此产生的缺额,相关选调职位可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不递补。
如受疫情影响需调整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组织形式,将以发送手机短信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通信畅通。
初定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首轮排名,二轮双选”的方式确定拟选调人选。
首轮排名:在面试合格分以上,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选调职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确定为拟选调人选;选调单位也可根据编制空缺、人才需求等情况,一并确定为拟选调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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