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2022年12月18日下午14:00—17:00,在所设考区同步开展笔试。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1个科目,考试时间180分钟,满分150分。笔试不设最低开考比例,不核减选调计划。考生参考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并按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见准考证固件附件)。
笔试阅卷评分后,区分省市机关、县乡机关2个层级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省级机关按1:5比例、市级以下机关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仅作为考生入围面试和面试阶段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并列时优先确定拟选调人选的依据,不带入面试环节,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
2022年12月27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面试。2022年12月30日上午8:30,在各省级选调单位、设区市的市政府所在地同步开展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面试未达到合格分的考生,不进入选调后续环节。面试前,选调单位对入围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民警察选调职位的,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试。选调计划中已明确要求专业测试的,在面试阶段由选调单位组织进行专业测试。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试、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需提交资料及有关注意事项,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入围面试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由考生本人在面试开始48小时前书面提出,由此产生的缺额,相关选调职位可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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